农村宅基地有价值吗?
农村宅基地是否能升值答案是肯定的,但这个升值空间要看你这个宅基地所处的位置。
随着农村人口拥入城市的人数越来越多,城市建设规模会越来越大,原旧城址的范围已经远远容纳不过来,这就必须向外扩展。如果你的运气好正好在市政府的规划范围内,那你赚大了。你的房屋不但能置换楼房面积,就连你的院子也可能按一定的比例置换。假如你的口粮地也在规划范围内,你还能每年领取一定的粮食补助呢!有的农户能分好几套楼房呢!你说这个升值多大啊!小城镇建设区域内的宅基地也大同小异!
而地处远离的宅基地,也有升值空间,但不能比了!
农村的宅基地值不值钱,流芳觉得这个因人而异。有人觉得宅基地最大的价值也仅限于居住,并没有实际性的价值体现,而部分人却把宅基地视若黄金。宅基地是否值钱主要是看需要它的人觉得值不值。
在流芳四川老家,部分农民进城打工赚钱之后,在城里结了婚买了房接爸妈进城生活,一家人也都不想再回农村,对此这类农民而言,宅基地是不值钱的。还有部分像流芳一样的农民认为,农民自家的宅基地是祖祖辈辈用心血打拼而来,虽然县城和农村都有房,但是县城基本不住,而农村的宅基地也并不是谈钱就能割舍的。
我们农民在农村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倘若我们已经有一处住房和宅基地,这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条件了,也是不能再进行购买别人家的宅基地了。
同时我们农民要了解,在住房转让时,宅基地使用权是一并转让的,不过有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进行购置宅基地。农民已经按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,以后是不能再次进行申请宅基地了。
总之,流芳个人觉得我们农村的宅基地,其实是有很大的潜力。当前农村的“空心化”相对严重,虽然导致闲置宅基地增多,但是通过农村经济改变,也进一步实现了资源共享得目的。流芳肤浅的认为农村宅基地不是钱,是农民基本的保障;所谓,不同的居住条件产生了不同的价值体现。
农村宅基地价值决定于所处地理位置
宅基地的地理环境是价值的决定因素,首先是法律政策环境,如果不能突破宅基地只能局限在村内农户间可以卖买,那宅基地价值等于零,因为那就是个伪命题,根本不存在的,因为一户一宅是法条,农户本人原来有宅基地,再买人家的就变成一户二宅,非法持有。如果农户原来无宅基地,他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无偿取得宅基地,何必化这寃枉钱呢,所以这个宅基地在村内流通是不接地气的少数专家的臆想,欺人之谈。
要真正实现宅基地价值,首先必须修改现行土地法,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通,打破城乡壁垒,但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选择,一旦突破,资本进入宅基地市场,那土豪购宅基地建豪府大宅是必然的事实,是否有违我们当年举旗革命的初心初衷?
当然解决的办法也有,把农民不需要的宅基地由集体或地方政府统一收购置換,建设出租房,只出租使用权若干年,以满足原来在城市的居民过乡村生活的需要。
或者是原在农村,后在城市工作,退休后想回乡养老的那部人的需要。当然,必须要明确一条政策,允许这一部分原来有祖传老宅的取得过使用权的允许修建老宅,或置換成出租房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实行这样的土地政策,既延续了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土法法,保护了农民的权益,又堵住了豪强凭资本下乡兼并宅基地造豪府大宅的这条路。
但这种开发宅基地的方式,肯定只能在临近城市地区的农村,或者是在风景秀美,环境良好的少数宜居宜养老的农村才有可能,很多缺乏这种条件的的边远农村是无法实行的。当然办法也有,那就是实行更大范围的宅基地置換,将那里的农民自愿放弃的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有偿收购,然后还耕成粮田,将用地指标置换给宜居地区,统一开发成出租房,实现宅基地价值。
总之,将农民的宅基地升值,变成农民一笔财产性收入,听起来很美,事实是很骨感,牵一发而动全身,但那恰恰是打破城乡壁垒,实现城乡居民自由选择流通居住地的一环,这一环打通了,中国社会治理真正实现了公民同权,无城乡隔离,工农差别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制度。